紫外分光光度計的主要結構包括: 輻射源(光源)、色散系統(tǒng)、檢測系統(tǒng)、吸收池、數(shù)據(jù)處理器、自動記錄器、顯示器等部件。由光源發(fā)出連續(xù)輻射光,經(jīng)單色器形成單色光。單射光照射吸收池,再經(jīng)光經(jīng)檢測器光電管將光強度轉變成電信號,再經(jīng)顯示系統(tǒng),完成測定。
紫外分光光度計的使用經(jīng)驗:
1)若大幅度改變測試波長,需稍等片刻,等燈熱平衡后,重新校正“0”和“100%”然后再測量。
2)指針式儀器在未接通電源時,電表的指針必須位于零刻度上。若不是這種情況,需進行機械調零。
3)比色皿使用完畢后,請立即用蒸餾水沖洗干凈,并用干凈柔軟的紗布將水跡擦去,以防止表面光潔度被破壞,影響比色皿的透光率。
4)操作人員不應輕易動燈泡及反光鏡燈,以免影響光效率。
5)紫外分光光度計,由于其光電接收裝置為光電倍增管,它本身的特點是放大倍數(shù)大,因而可以用于檢測微弱光電信號,而不能用來檢測強光。否則容易產(chǎn)生信號漂移,靈敏度下降。
針對其上述特點,在維修、使用此類儀器時應注意不讓光電倍增管長時間暴露于光下,因此在預熱時,應打開比色皿蓋或使用擋光桿,避免長時間照射使其性能漂移而導致工作不穩(wěn)。
6)放大器靈敏度換擋后,必須重新調零。
7)比色杯的配套性問題。比色杯必須配套使用,否則將使測試結果失去意義。在進行每次測試前均應進行比較。